作者:唐河红会医院 点击: TAG:新农合,红会医院
新型农村合作医疗,简称“新农合”,是指由政府组织、引导、支持,农民自愿参加,个人、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,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。采取个人缴费、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。
一、南阳新农合
2009年我市共有873.91万农民参加新农合,参合率达96.05%,位居全省前列,同时报销比例稍有上调。今年,全市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,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费用报销制,并将扩大中医药服务项目补偿范围。
二、唐河新农合
唐河县新农合报销比例略有上调,乡镇定点医院补助比例上调至70%,红会医院也争取到了70%的报销比例,此举将为我县广大群众减少巨额的医疗费用开支。
三、补助的范围与比例
门诊费用补助: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就诊,新农合补偿范围内的药品费、门诊常规治疗费及门诊常规检查费按新农合规定的比例当即报销,补偿比例为40%,年度个人封顶为新农合个人交费额,家庭成员可共享。
住院病人补助比例:
最高支付限额:每人年最高补助限额为60000元。
住院分娩定额补助范围及标准:平产者每人定额补助250元,非平产者的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助标准给予补助。
不予补助的范围:
1.药品:未列入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》的药品;未经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批准,擅自在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药店购买的药品。
2.医技检查:非因病而做的各种医技检查。
3.服务项目:陪护费、特护费、会诊费、特别营养费、空调费、电话费、水电费、煎药费等。各种整容、矫形、减肥及生理缺陷的手术、检查、治疗药品费用。保健按摩、不育症和性功能检查治疗费等费用。
4.进行移植手术的器官、组织保存费用。
5.因公伤、打架、斗殴、酗酒、自杀、自残、交通肇事、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。
6.擅自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。